【国家药监】速看!官方回应“完善医疗器械分类界定制度”的建议
下一步,国家药监局继续加强医疗器械分类界定有关工作以及相关文件宣贯培训工作,指导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培训力度,引导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正确学习理解并贯彻执行。
感谢您对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010-88330698。
来源|国家药监
编辑 | 闻道
专注医疗器械领域
Focus on medical devices
整合医疗器械资源
integrate medical device resources
链接医疗器械供需
link medical device supply &demand
服务医疗器械行业
serve the medical device industry
发布时间: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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